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,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。 会议指出,过去五年通过实施营改增累计减税2.1万亿元。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部署,为进一步完善税制,支持制造业、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,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,会议决定,从2018年5月1日起,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%降至16%,将交通运输、建筑、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%降至10%,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。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。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…...【详细】
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,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,纳税信用评价级别对企业的发展产生直接影响。从4月1日起,纳税信用级别将由原来的A、B、C、D四级变更为A、B、M、C、D五级。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企业,税务机关实行两项激励措施: 一是: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二是: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。 关键词:纳税信用评价;M级;激励措施 4月1日纳税信用级别新增M级,纳税信用评价将迎来新变化,大家准备好学习新知识了吗?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…...【详细】